一、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1号)、《关于明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实施权限的通知》(豫安监管〔2018〕49号)
二、申请材料
(一)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的
1.申请材料目录清单;
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3.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申请书(加盖公章);
4.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5.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名单、类别和证件编号);
6.变更注册地址的,还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二)有危险化学品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申请变更许可范围的
1.申请材料目录清单;
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3.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申请书(加盖公章);
4.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应明确相关职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
5.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6.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以及特种作业操作证统计表(名单、类别和证件编号);
7.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项目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8.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9.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10.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或相关登记证明材料;
1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
12.新(改、扩)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报告;
13.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设施清单;
14.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
15.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6.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原生产装置新增产品或改变工艺技术且对企业的安全生产产生重大影响申请变更许可范围的
1.申请材料目录清单;
2.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加盖公章);
3.申请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文件、申请书(加盖公章);
4.针对该生产装置或工艺技术进行的专项安全评价报告;
5.原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和副本。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变更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或注册地址的,自工商营业执照变更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安全监管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应当在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安全监管局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一)企业申请
申请人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账号,登录河南省政务服务平台,按照申请事项要求的材料在线申请。申请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出具《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受理
1.濮阳市安全监管局阳光大厦受理窗口在线受理企业申请,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生成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但通过补正可以达到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生成补正告知书;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生成不予受理通知书。
2.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在线送达申请人。
3.阳光大厦受理窗口2个工作日内完成受理。需要补正材料的,受理起始日期按申请人自上传补正材料之日计算。
(三)审查
1.市安全监管局危化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查。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的,指派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
2.经过现场核查,需要申请人进行整改的,现场核查人员填写《整改意见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整改全部内容和整改完成日期。整改完成日期不得超过法定办结日期。《整改意见告知书》在线送达申请人。
3.在法定时间内完成整改的,申请人将整改情况、复查确认意见以及在整改过程中形成的其他材料(加盖公章),通过省安全监管局综合监管平台,扫描上传至危化科。
4.危化科根据工作人员审查意见或者现场核查(复核)和整改情况,至迟于法定办结日期2个工作日前,提出行政审批意见。申请人在法定办结时间内不能完成整改,或者整改不符合要求的,危化科提出不同意审批的意见(企业可在整改完成后,重新提出申请)。超过法定时间未提出审批意见的视为同意,提出同意审批的意见。
5.申请人在法定办结时间内主动提出撤回申请的,危化科提出同意撤回申请的意见。
(四)上报
1.市安全监管局在法定时间内做出审查决定。超过法定期限未做出审查决定的视为同意许可,做出同意许可的审查意见。
2.同意许可的在线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审查意见;不同意许可的在线退回申请,并说明理由,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四、受理地址
濮阳市中原路阳光大厦市安监局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