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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指导典型案例——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实施综合行政指导

发布时间:2024-12-06      阅读: 244 次    保护视力色:       

一、实施背景

按照省法制办《河南省行政指导工作规范》和濮阳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濮阳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和精神濮阳市应急局结合工作实际,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大力推行行政指导和柔性执法,将行政指导融入行政检查和行政处罚,持续防范化解违法风险和事故风险。

二、实施过程

(一)基本情况。202435日,濮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某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业务主管王某、安全员柳某对隐患排查治理和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知识不熟悉;风险“承包商安全、环保管理风险”中,相应管控措施“制定一把手承包商安全风险实施细则”未具体落实;20241月份开展的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未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情况纳入辨识内容;未按计划开展20242月份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教育培训;20242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未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未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濮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在责令该单位限期整改的同时,开展简易行政指导(辅导),现场将《安全生产法》有关条文对该单位进行了辅导,并将企业在执行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给该单位讲清楚、讲明白

(二)研判分析。按照濮阳市应急管理局规定,主管领导组织召开分析研判会。研判会上,普遍观点是,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较多,且存在违法倾向,如不第一时间加以纠正,违法将不可避免发生。为防止事故隐患升级,避免类似问题隐患再次出现,应对该单位实施行政约谈。最后,大家一致认为,运用行政约谈和案件回访的方式对该单位实施综合行政指导。

(三)具体举措。在确定实施行政约谈和案件回访后,濮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首先向该单位送达了《约谈通知书》,告知了约谈事由,并明确指出该单位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是否接受约谈,该单位负责人当场表示同意接受约谈。2024315日,约谈会上,濮阳市应急局帮助该单位分析了问题隐患暴露出的深层次原因,帮助企业研判安全生产形势,提出了明确的整改要求;该单位负责人当场表态,举一反三抓好问题整改,全面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确保安全生产。322日,濮阳市应急局执法监督人员联合其他执法人员对该单位进行了回访,对行政执法情况进行了解,并给出意见建议:要更加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克服侥幸心理要向标杆学习,更加高质量整改自身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更加高度警觉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做到举一反三、常抓常管。该单位负责人表示,非常感谢濮阳市应急局的行政执法工作,既帮助我单位有效防范了事故发生,又切实帮助提升了安全管理能力。

(四)取得的成效。一是该单位存在的5项问题隐患均在整改期限内举一反三完成整改,期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二是濮阳市应急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单位进行复查时,未发现类似问题;三是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明显增强。

三、案例评析

该案例能够取得实效的根本原因在于濮阳市应急局能够牢固树立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始终坚持刚柔并济、先柔后刚的要求,始终坚持增益止损原则。

    濮阳市应急局也收获了两点启发:一是站位全局。要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及时预防、科学应对、有效控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濮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营造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二是服务大局。要全盘考虑行政执法与经济发展的关系,而不是一味坚持“一刀切”式的从严执法,要坚持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切实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高质量保障全市经济发展的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