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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公告〔2026〕WH008号

发布时间:2026-03-16      阅读:

根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同意通过年产20000吨2-甲基呋喃及2-甲基四氢呋喃联合装置项目(二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决定为河南浩森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濮阳清丰京广大道加油站范县国旗石化加油站、范县华豫加油站、范县中通加油站、范县辛濮加油站、范县光明石化加油站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2026.3.16行政许可公告.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