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同意通过年产20000吨2-甲基呋喃及2-甲基四氢呋喃联合装置项目(二期)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决定为河南浩森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55号)等有关规定,决定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濮阳清丰京广大道加油站、范县国旗石化加油站、范县华豫加油站、范县中通加油站、范县辛濮加油站、范县光明石化加油站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